充分发挥司法职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
 

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保障,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,既是践行法治的主力军,又是推进法治的主阵地,在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方面责无旁贷。笔者认为,人民法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,需念好精、稳、快、慎“四字诀”。

  “精”字为要,无缝对接有准度。要充分发挥“府院联动”的整体效应,纵深推进与政府的常态化交流机制,不断聚集优化营商环境合力。要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积极开展破产积案清理专项行动,着力完善破产审理机制,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。要充分对接企业的办事需求,聚焦企业反映最集中的痛点、堵点、难点问题,寻求各项需求的最大公约数并予以回应和解决,打通政策落实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要建立法企联动机制,开展“案例式、点单式、菜谱式、正反式”法治体检活动,为企业提供常态化、精准化司法服务,有效提升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,增强企业获得感。

  “稳”字当头,依法审理有力度。要依法打击违法犯罪,积极开展非法集资、涉“高利贷”“套路贷”与虚假诉讼专项整治,运用刑罚手段净化企业融资环境,切实维护市场秩序,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,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经营、安心创业。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、疑罪从无原则,正确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等罪与非罪的界限,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,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。要主动融入大局,加强房地产纠纷案件的审理,加强各类产权的司法保护,激励自主创新,规范市场竞争,助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
  “快”字着眼,服务企业有速度。要全面畅通涉企案件诉讼绿色通道,快立、快审、快执,及时有效维护涉诉企业合法权益。要依托智慧法院建设,推进网上立案、跨域立案、电子送达、“云开庭”等智能化服务,努力为涉企案件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、集中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。要推行“繁简分流、简案快办”机制,实行快慢分道、轻重分离,打造涉企案件“快车道”。要强化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适用率,切实减轻涉诉企业诉累。将调解贯穿于涉企案件审理全过程,采用前期诉讼指导、中期释法明理、后期双向沟通的方式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,并将司法调解与仲裁调解、人民调解、行业调解、律师调解相结合,确保调解工作行之有效,为中小企业赢得生存空间。

  “慎”字为基,保障发展有温度。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,在处理涉企执行案件时坚持谦抑、审慎、善意、文明理念,因案施策,以和解促和谐,保障企业健康发展。对因胜诉债权未及时实现、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案件优先执行,力争胜诉成果能够切实转化为推动企业生存的实在动力。同时采用“放水养鱼”的方式,审慎使用查封、冻结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,在诉前财产保全中,有其他财产可供保全的,减少对企业银行账户的冻结,减少对原材料、半成品的查封扣押;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,努力促成执行和解,灵活运用债权转股权、分批分期履行、加入新保证人等执行方法,缓解企业债务压力,积极救助企业“重获新生”;依法帮助经营不善的企业依法退出市场,努力在司法层面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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